邀请招标公告(2017年第3号)

发布日期:2017-03-03  浏览次数:3677

邀请招标公告

(2017年第3号)

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行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(以下简称“ABS”),根据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,拟以邀请招标方式启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律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。

一、项目名称:中安保理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律师服务

二、项目内容: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(一)为本次ABS项目发行提供配套法律服务;

(二)在本次ABS发行后,提供与该ABS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;

(三)服务周期与本次ABS项目存续期间一致。

三、投标人资格条件

(一)投标人应为司法部许可执业的律师事务所;

(二)投标人应具备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;

(三)投标人在本招标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;

(四)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;

(五)投标人有国内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主办经验的优先;

(六)投标人收到我公司发出的投标邀请函。

四、评标办法:本次招标以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,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、投标方案、投标人资质等进行综合评审,并按得分确定中标单位。
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
(一)投标机构应按照上述投标文件要求,统一用A4纸编写并装订成册后,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,封口处应有报名人公章,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、投标单位全称。

(二)投标文件按上述标准密封后,可由授权代表当面递交或寄送至我公司,递交或寄送地址为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17楼中安保理。

(三)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17年3月9日17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张经理
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17楼中安保理

电话:0551-6618606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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