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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招标公告(2018年第2号)
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H 股上市境内律所选聘项目邀请招标公告
安徽中安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启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工作,根据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,拟以邀请招标方式启动本项目境内律师的选聘工作。
一、项目名称:中安保理 H 股上市境内律所选聘项目。
二、招标内容:
1.招标方于香港上市的境内发行人律师
2.招标方于香港上市的境内保荐人律师
三、服务内容:
(一)境内公司律师 1.协助招标人进行增资股改阶段的相关工作,包括协助制定增资、
员工持股等方案,起草过程中所需的法律文件,协助公司与相关政府 机构进行沟通,为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等;
2.协助招标人完成上市阶段的相关工作,包括就发行与上市涉及 的法律问题与有关政府机构进行沟通,对上市范围内有关中国境内公 司进行法律审慎调查及发表法律意见,协助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解 决相关中国法律问题,协助发行人起草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文件等;
3.其他与公司境内律师相关的工作。
(二)境内保荐人律师 1.进行法律尽职调查,对本项目中纳入上市范围的中国境内公司
及其资产权益进行法律尽职调查,并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保荐人提 供意见和建议;
2.审阅境内法律文件,对本项目中改制重组、境内审批、上市发 行等涉及的法律文件进行审阅,并就文件中涉及中国法律法规的事项 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;
3.其他与公司保荐人境内律师相关的工作。
四、投标人资格条件
1.依法成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,目前正常执业;
2.参与团队工作人员具备境内企业赴港 H 股上市项目经验;
3.参与团队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;
4.投标人近两年内无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;
5.收到本公司发出的投标邀请函。
五、评标办法
由招标方成立评审小组,对投标方业绩能力、服务方案、人员配 备、服务报价等进行综合打分,取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。根据评分结 果,最终确定适合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。
六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(一)投标机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,统一用 A4 纸编写并装订 成册后,放置在档案袋中密封提交,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。
(二)投标文件按上述标准密封后,可由授权代表当面递交或寄 送至我公司,递交或寄送地址为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
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17 楼中安保理。
(三)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18 年 3 月 14 日 9:00am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经理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17 楼 中安保理
电话:0551-661862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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